华南师范大学2020-2021年度货物与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公告

2019-12-16 12:45:5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工作网站 点击: 收藏本文

邀请函


华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遴选人”)拟对华南师范大学货物与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参与遴选。

一、项目编号HSCG-2019-FW002

二、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货物与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三、方式:公开遴选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第二章 项目内容

五、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递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申请人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4、申请人已在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5、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申请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参与的授权书;

6、本次遴选项目不接受代理机构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参与;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遴选文件;

8、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申请人参与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获取遴选文件方式:申请参与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0191217起至20191223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2室登记报名领取遴选文件(没有登记报名领取遴选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遴选文件凭以下材料免费领取: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开始受理申请人响应文件时间:20191226日9:00

八、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1226日9:30

九、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6会议室

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十一、评审时间:20191226日9:30

十二、评审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梅老师

电话:8521108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邮编:510631

十四、公告信息查询:华南师范大学官网、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官网

相关公告(遴选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等)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申请人注意关注本项目公告信息。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华南师范大学货物与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2019年12月16日 发布版.pdf


华南师范大学货物与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2019年12月16日 发布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