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舆情监控及研判服务
本次采购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8万元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二、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法人法人的总公司授权;
(2)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则须提供响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公告时间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1、公告时间:2020年 4月30日 至 2020年5月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请于公告时间内将本文第二点所列的资格条件的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xuanchuan@m.scnu.edu.cn。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材料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现场领取。领取时需携带资格条件所列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提供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未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四、响应文件或服务方案要求
响应文件或服务方案需根据需求文件所列的内容进行制定。
五、响应文件或服务方案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等: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 年 5月 15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24党委宣传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服务方案,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七、本项目采购邀请及相关信息在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20-85211082
邮箱:cgzx1@scnu.edu.cn
用户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23
邮箱:2395497726@qq.com
华南师范大学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