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耗材、服务启用电子商城采购的通知

2020-05-07 08:49:0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工作网站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方便教职工采购科研耗材和相关服务,采用信息化手段解决采购科研耗材和相关服务过程中的痛点堵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决定通过引进专业电子商城服务师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城上线情况

目前上线的第一家电子商城为“喀斯玛商城”。该商城由中科院直属企业运营,商城商品范围涵盖生化试剂及耗材、科研仪器、技术服务、元器件等十几大类,一亿多种(条)商品,5万余家供应商入驻。学校将根据使用情况总结需求,陆续引进多家专业电子商城以满足教职工所需。

二、采购范围

原则上电子商城上开放的商品均可供选购,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品目(即通用类品目,附件1)、广东省教育部门协议采购平台采购范围的品目(附件2)和国内无直销商或代理商的进口产品以及国家管控类产品除外。

三、采购限额标准及审核审批权限

1、单次采购结算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经费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同一品目,不得超过30万元,其他不得超过80万元。

2、经费使用范围和支出管理权限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电子商城采购流程

1、登录商城。使用统一单点登录方式,通过学校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页的快速链接栏找到“耗材采购电子商城”点击登录,或者在学校综合服务平台的常用应用栏找到“耗材采购电子商城”对应图标点击登录。

2、下单。用户在电子商城选择商品并下单,选择经费号,推送给经费负责人审核。

3、验收。货到后,用户验货签收,并拍照上传至商城。

4、报账。验收完成后,商城自动生成《验货通知单》,打印《验货通知单》连同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如涉及固定资产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报增。

五、电子商城操作使用培训事宜

1、培训时间:202059日(星期六)下午3

2、参加人员:科研经费负责人,二级单位采购联系人、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以及与耗材采购工作相关的教职工。

3、培训方式: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组织线上培训。届时,工作人员将详细介绍商城采购的各种信息设置、采购流程、供应商入驻条件和审核管理等操作,并进行现场实际操作演示。用户可通过腾讯会议微信小程序链接直接进入会议室,或使用电脑、手机客户端输入会议号(会议号:936813968)进入会议室参加。

六、电子商城服务联系方式

1、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吴老师,梅老师,电话:020-85211082

2、喀斯玛商城客服电话:400-010-0025

3、华师采购工作交流QQ群:282546617

 

附件:

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品目(即通用类品目)

2、广东省教育部门协议采购平台采购范围的品目

3、科研耗材采购电子商城—喀斯玛商城操作手册

 

 

                                  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202057

 


附件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品目(即通用类品目).pdf

附件2:广东省教育部门协议采购平台采购范围的品目.pdf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科研耗材采购电子商城_喀斯玛商城操作手册.pdf